问题 多项选择题

刘某欠下徐某赌债10万元,徐某多次讨要,均被刘某以手头没钱为由拒绝。于是徐某以看电影为诱饵将刘某在上幼儿园的6岁的独生子小刘骗至家中,以此要挟刘某偿还赌债。不料刘某对此既不报案也不还钱,摆出无赖嘴脸,说自己正愁没钱养孩子,徐某把他卖了最好。徐某一怒之下将孩子带到外地以1万元的价格卖掉。则对徐某的行为理解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已构成绑架罪

B.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C.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D.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考点]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儿童罪
要正确解答本题,必须对如何计算刑法中的一罪与数罪有正确的认识。前后相继的犯罪,凡是另起犯意的,除非刑法特别规定后罪应被前罪包容、吸收,否则一般都定两个罪。在本案中,徐某为了索还赌债,将小刘骗至家中,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后来因为刘某仍然不肯偿还赌债,徐某一怒之下将小刘卖掉,这时徐某产生的是一个新的犯罪念头。因此应当数罪并罚。因此本案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儿童罪对徐某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某保险公司总机构设在我国某大城市,除在该大城市设立具有独立经营职能的投资分支机构(该投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能分开核算)外,还分别在我国A、B两省省城设有从事保险业务的二级分支机构。该保险公司实行以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根据2011年第一季度报表得知,公司第一季度取得利息和保费收入共计36000万元、发生的税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共计26020万元(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此外,从公司以前年度报表中得知投资分支机构和A、B两省的二级分支机构2009年度、2010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2009年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表    (单位:万元)
相关项目及金额二级机构及合计 营业收入 职工工资 资产总额
投资分支机构 20000 200 11000
A省分支机构 40000 500 15000
B省分支机构 56000 640 26000
合计金额 116000 1340 52000
  2010年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表 (单位:万元)
相关项目及金额二级机构及合计 营业收入 职工工资 资产总额
投资分支机构 23000 250 12000
A省分支机构 45000 580 18000
B省分支机构 60000 700 28000
合计金额 128000 1530 5800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共计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3)简要回答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4)回答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计算公式。
(5)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6)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7)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8)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9)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10)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1)计算总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2)计算总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