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轮船的3名水手见30棵木材漂浮于江面,遂将木材捞起,3人均分,后制成家具。轮船公司得知此事后要求3名水手将木材交给公司,理由是:该所有人不明的财产依法属于国家,即应归公司所有。而3名水手则主张:木材属于无主财产,应归拾得者所有。实际上,该木材是江上游某村民小组在江边堆放时散失的,此后该村民小组也闻风前来追索该木材。
试问:(1)轮船公司、水手和村民小组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木材应归谁所有
(2)假设木材归村民小组所有,其要求3名水手返还木材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如果不能得到支持,是否有其他救济办法

答案

参考答案:(1)轮船公司的主张不成立。理由:第一,即使轮船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它也不等于国家;第二,只有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才归国家所有。漂流物失主明确的情况下,漂流物应返还给失主。水手的主张也没有法律根据,他们应将拾得物归还原主。村民小组的主张有法律根据。该批木材本来属于村民小组所有,虽然丢失,却并不丧失所有权。
(2)村民小组返还木材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理由:木材已被水手们加工制作成家具,属于事实上的返还不能,但可要求赔偿损失。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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