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贾某、林某为夫妻,贾某因经商而暴富,遂公开养起二奶,并在外沾花惹草。贾某、林某因此感情不合,林某因此得了忧郁症,并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林某的下列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的有:( )
A.对贾某请求损害赔偿
B.对其二奶提起损害赔偿
C.提出多分割共有财产
D.对贾某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分割共有财产时的照顾权问题。依照《婚姻法》第46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清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据此,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事实的,夫妻他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但该赔偿只能向有过错的夫妻一方请求,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据此,本题中A项的表述正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据此,D项表述正确。而题中的B、C两项的表述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不应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