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8%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酸性最弱的是
A.大黄酚B.大黄素C.大黄素甲醚D.芦荟大黄素E.大黄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