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07年7月,陈某为其母投保人身保险时,为不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承保年龄,在申报被保险人年龄时故意少报了两岁。2009年9月保险公司发现了此情形。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需退还投保人已交的保险费

B.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

C.如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少交的保险费,但不能免除其保险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 虚报被保险人年龄的法律后果。《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投保人因违反如实告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入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合同成立已超过2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保险法》第3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选项D正确。故选BD。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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