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企业现有一项目需投资3000万元,项目寿命期为3年,预期第一年可实现息税前利润800万元,以后两年每年增加2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项目所需资金通过银行取得,借款年利率10%,目前有两种计息方式可以选择:

方案1: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方案2:每年等额还本1000万元,并且每年支付剩余借款的利息;

请问站在税务角度哪种方式更合适(假设借款在期初,还款在期末,资金时间成本为10%)

答案

参考答案:

方案1: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年数年初所

欠金额

当年

利息

当年所

还金额

当年所

欠金额

当年息税

前利润

当年税

前利润

当年应交

所得税

应交所得

税现值

1300030003300800500125113.64
23300330036301000670167.5138.42
33630363399301200837209.25157.21
合计9932007501.75409.27

方案2:每年等额还本1000万元,并且每年支付剩余借款的利息。(单位:万元)

年数年初所

欠金额

当年

利息

当年所

还金额

当年所

欠金额

当年息税

前利润

当年税

前利润

当年应交

所得税

应交所得

税现值

1300030013002000800500125113.64
22000200120010001000800200165.28
310001001100012001100275206.61
合计6002400600485.53

从以上计算可知,从节税减负角度看,方案1税负轻,因而应该选择第1种计息方式。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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