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当地设立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2年3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6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至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的80%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10%,当月无购进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2.47万元
B.该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6.6万元
C.该厂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25万元
D.该厂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0.53万元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77.22÷(1+17%)×10%=6.6(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77.22÷(1+17%)×17%=11.22(万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6+11.22)×7%=1.25(万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6.6+11.22)×3%=0.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