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10年7月12日,某市华帝公司和金鑫制造厂经过协商达成承揽合同一份。金鑫制造厂为华帝公司定作某特定型号车床20台,由华帝公司提供图纸、技术要求,车床所需钢材由金鑫厂提供。金鑫制造厂自华帝交付图纸之日起60天内完成。加工费和材料款共计2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华帝支付10万元,余款在金鑫厂交付车床并且验收合格后付清。7月17日,华帝公司向金鑫制造厂提供了图纸、技术标准。
问:(1)如果金鑫制造厂发现华帝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标注不合理,应该怎么做
(2)华帝公司怠于答复给金鑫制造厂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3)如果华帝公司拒绝补正,金鑫制造厂能否解除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1)根据《合同法》第257条的规定,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本案中,金鑫制造厂应及时通知华帝公司补正图纸、技术标准。
(2)根据《合同法》第257条的规定,金鑫制造厂发现华帝公司提供的图纸、技术标准不合理,及时通知华帝公司,但华帝公司怠于答复,因而给金鑫制造厂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华帝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华帝公司拒绝履行协助义务,作为承揽人,金鑫制造厂可以根据《合同法》第259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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