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煤矿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开采原煤销售,假定2010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开采原煤13000吨,不含税收入15000万元,销售成本6580万元;
(2)转让开采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650万元,该技术所有权的账面余额为300万元;
(3)提供矿山开采技术培训取得收入300万元(有相关专业培训资质),本期为培训业务耗用库存材料成本18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同时支付原材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400万元;
(6)管理费用1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20万元;探采技术研究费用280万元;
(7)财务费用2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120万元;向金融企业贷款800万元,支付年利息46.40万元;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合理工资82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6.4万元(取得工会专用收据)、职工福利费9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
(9)营业外支出500万元,其中含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捐款300万元;因消防设施不合格,被处罚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转让费用;②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③煤矿资源税5元/吨;④上年广告费用超支380万元;⑤技术所有权的摊销年限,税法和会计一致,技术转让所得已经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类别 | 行次 | 项目 | 金额 |
利润总额的计算 | 1 | 一、营业收入 | * |
2 | 减:营业成本 | * | |
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 |
4 | 销售费用 | 1650 | |
5 | 管理费用 | 1232 | |
6 | 财务费用 | 280 | |
7 | 加:投资收益 | * | |
8 | 二、营业利润 | * | |
9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10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11 | 三、利润总额 | * |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12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 * |
13 | 业务招待费支出 | * | |
14 | 广告费用支出 | * | |
15 | 职工福利支出 | * | |
16 | 职工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支出 | * | |
17 | 营业外支出 | * | |
18 | 其他调增项目 | * | |
19 | 减:纳税凋整减少额 | * | |
20 | 加计扣除 | * | |
21 | 免税收入 | * | |
22 | 减免税项目所得 | * | |
23 | 其他调减项目 | * | |
24 | 四、应纳税所得额 | * | |
税额计算 | 25 | 税率 | 25% |
26 | 应纳所得税额 | * |
针对《企业所得税计算表》第13~17行所列项目需作纳税调整增加的情况,逐一说明调整增加的理由。 |
参考答案:
解析:第十三行:调增48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15000+300)×5‰=76.5万元>120×60%=72(万元) 所以,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72万元。 依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十三行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万元) 第十四行:0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15000+300)×15%=2295(万元) 本期实际发生广告费用14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所以,第十四行调整为0; 依据: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十五行:0 福利费用税前扣除限额=820×14%=114.8(万元)大于实际发生98万元,所以,福利费用据实扣除; 第十六行: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20×2%=16.4(万元)和实际发生16.4万元一致,所以,工会经费不调整; 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20×2.5%=20.5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25万元,所以,教育费调整增加25-20.5=4.5(万元); 第十六行:0+4.5=4.5(万元) 三项经费税前扣除规定: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扣除;职工工会经费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部分,准予扣除。对于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有所提高,新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而且对超标准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十七行:调增50万元 捐赠限额=5297.84×12%=635.74(万元) 向灾区捐款300万元,小于限额,所以,据实扣除,不做调整; 行政罚款要全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