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20万元,甲、乙、丙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不能偿还贷款,甲、乙各自负偿还7万元,丙自负偿还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未能偿还贷款,下列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有( )。

A.丁可以要求甲清偿借款

B.丁可以要求丙清偿借款

C.乙仅向丁偿还7万元的借款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丙各偿还5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