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转让股权,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方法主要包括()
A、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B、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C、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D、参照以前年度该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参考答案:A, B,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财产转让所得的知识点。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