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机构批发卷烟给卷烟零售商,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批发雪茄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其在另一县的异地分支机构批发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批发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总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9万元,分支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5万元,该总机构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为()万元。
A.4
B.6.9
C.5.9
D.7.23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难度系数很大,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针对总分机构的不同规定。卷烟批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应由总机构申报缴纳消费税,但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总机构应纳消费税=(50+30)×5%=4(万元);总机构应缴纳的增值税=(50+20)×17%-9=2.9(万元);总机构合计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4+2.9=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