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5年4月6日,江昌公司与省农贸公司签订了进口尿素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江昌公司向农贸公司提供进口尿素3万吨,每吨单价700元,交货时间为同年6月初,在4月底农贸公司应付百分之十的款项,交货地点在省灵东码头。合同还对尿素的质量、包装、给付货款期限等违约责任等做了规定。合同签订后,江昌公司于5月2日向农贸公司提出按合同约定预付货款的要求,但农贸公司迟迟未付。后来因江昌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农贸公司于2005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江昌公司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江昌公司则辩称,本合同属无效合同,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合同有效,江昌公司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支付给农贸公司违约金50万元,案件受理费2万元由江昌公司全部承担。江昌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称一审判决在事实的认定上有错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合同有效,上诉人没有按合同约定供货应承担违约责任,但被上诉人没有按合同预付款项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故依法改判为各自承担自己的经济损失,一、二审诉讼费由双方分担。
  问题:

在江昌公司上诉期间,一审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一审法院在上诉期间发现原判决有错误,法院应等上诉期过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则一审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同送交二审法院。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没上诉,则一审法院应当等判决生效后,由院长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63条的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材料1:

GDP(国内生产总值)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发明之一”,目前世界上还没有更科学的经济总量指标来取代它。但是GDP又远非“完美”——GDP,不能直接反映老百姓人均实际收入;GDP,不能有效显现环保的品质指标;GDP,不能理想制约眼前利益与终极价值的统筹。GDP没有告诉我们,青山绿水又浊了几多土地资源又没了几顷朴朴古貌的老弄幽巷又少了几条
中国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达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据有关研究机构计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每年由生态和环境破坏带来的损失占GDP的比重达到8%以上。这说明,我们的经济增长是以生态环境成本为代价的。当生态环境成本用尽以后,继续按照原来的经济增长模式发展经济,将会牺牲人类的健康,使经济增长与我们的生活目标相背离。国内外的实践也已表明,当经济增长达到一定阶段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免费使用必然达到极限。人类要继续发展,必须转换经济增长方式,用新的模式发展经济。
材料2:我国GDP增长率连续4年超过10%,但快速发展背后也有隐忧。能源资源消耗高,浪费严重,其中单位GDP能耗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全国2000个国有煤矿的煤炭回采率平均只有45%左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温 * * 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的目标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各方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止片面追求和盲目攀比增长速度,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表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真正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发展和改善,使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请回答:

结合十七大报告精神,请你谈如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