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2011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该企业2011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通过政府机构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

(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已计入管理费用),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

(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2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

(4)直接向某足球队进行赞助15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

(5)支付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

(6)支付企业所属车队因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0.8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

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2)计算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数额;

(3)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5)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

(1)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限额=100×12%=12(万元) 

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超过限额6万元,应调增所得额6万元。 

(2)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还可以加计扣除10万元(20×50%),利润总额中已扣除20万元,应调减所得额10万元。 

(3)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在建办公楼工程款属于资本化支出,不得税前直接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向某足球队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8万元 

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6-10+20+15+0.8=131.8(万元) 

(4)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31.8×25%=32.95(万元) 

(5)该企业2011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2.95-25(已预缴)=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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