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国有企业,甲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经营十分困难,1997年被乙公司兼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实行企业兼并的优惠政策,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欠银行债务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
A.可按规定免除贷款利息
B.可按规定免除贷款本金
C.可按规定分五年还清利息
D.可按规定分五年还清本金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务,其中银行债务可享受免除利息、分年还本的优惠政策。优势企业兼并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经银行核准,可免除被兼并企业原欠款利息;被兼并企业原欠贷款本金可分5年还清,如果5年内还本仍有困难,可给予1-2年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