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于2014年1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甲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和E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2012年1月,乙公司依法变更为甲公司。其中,截至2011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亿元,乙公司变更为甲公司后的股份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份总额为2.5亿元,甲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甲公司拟申请发行股票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元,拟筹资额32000万元。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价值为5000万元。
(4)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注:公司2013年末不存在朱弥补的亏损。(5)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王某同时担任控股股东人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甲公司依法于同年4月15日在上交所顺利实现首发并上市。2015年,甲公司为促进铝制品上游产业的整合,准备实行一体化经营,2015年1月15日,董事会就资产重组事项作出了决议并依法进行公告,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后股东大会于2月14日通过决议,当天宣布甲公司将发行股份购买上游多家非关联的从事有色金属生产企业的实体资产,以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股票发行市场参考价的确定期限选择20个交易日,每股发行价格11元。此外,上交所公告的甲公司近期的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如下:另外,甲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因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而甲公司拒绝进行调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法定存续的期限条件?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结合《公司法》的规定,指出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甲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人数和折股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说明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2)和(3)所述内容,说明甲公司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5)根据本题要点(4)所给的表格,分别指出甲公司有关财务指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5)所述内容,指出该情形是否构成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障碍?并说明理由。(7)甲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2014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报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股份的障碍?甲公司应如何消除?
参考答案:
(1)甲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法定存续的期限条件。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本题中,甲公司在2012年1月依法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且净资产值100%折股,因此其持续经营期限可以从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开始计算,其经营期限已经超过了3年。(2)①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甲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本题中发起人人数为5人,符合规定。②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甲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本题中,折股比例为100%,并未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符合规定。(3)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本题中,甲公司股本总额达到了2.5亿元,因此符合规定。(4)甲公司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本题中,2013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为26000×20%=5200(万元),其无形资产价值为5000万元,低于了净资产的20%,因此符合规定。(5)①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标准。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应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额为5621万元,因此符合规定。②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和营业收入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标准。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也就是说,以上两个标准满足其中一个即可。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额为9800万元,未超过3亿元的标准,但是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00万元,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因此符合规定。③公司2013年末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标准。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6)该情形构成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本题中,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王某同时担任控股股东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构成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障碍。(7)甲公司每股发行价格11元/股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题中,应以2015年1月15日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是5620,/423=13.29元,因此发行价格11元/股不符合规定。(8)出具保留意见报告构成本次发行股份的障碍。甲公司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的,那么该障碍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