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企业2010年利润总额是1000万元,本年发生罚款支出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25%,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2010年应交所得税金额是273.75万元

B.企业2010年的所得税费用金额是250万元

C.企业2010年的净利润金额是726.25万元

D.企业2010年应该纳税调增的金额是105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 罚款支出和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所以应该纳税调增,那么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是100+5=10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应该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故应交所得税为(1000+105-10)×25%=273.75(万元)。由于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因此所得税费用也是273.75万元,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1000-273.75=72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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