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德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期间死亡,并且在中国留下一部分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该德国人并没有任何继承人或者遗产的受遗赠人。按照德国法的规定,对于死者是德国人的无人继承的财产,德国国家作为最终的法定继承人取得该无人继承财产。那么,对于该德国人在中国留下的无人继承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呢( )。
A.因为该死者的国籍和住所都在德国,和德国有最密切联系,因此适用德国的法律来处理,其在中国的无人继承财产归德国所有
B.对于该德国人在中国留下的无人继承财产,应按照中国法律来处理,而中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财产应该归死者的本国所有,即归德国所有
C.对于该德国人在中国留下的无人继承财产,应该按照中国法律来处理,而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的无人继承财产归中国所有
D.对于该德国人在中国留下的无人继承财产,应该按照中国法律来处理,即在中国境内的无人继承财产中的动产部分归死者的本国所有,而在中国境内的无人继承财产中的不动产部分归中国所有
参考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1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