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4年6月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开发某高层住宅楼,规划批准用地15000m2,建筑面积50000m2。合同约定甲方出地,乙方出建设资金,住宅楼建成后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的3:7比例分房。其中甲方分得的部分定为自用住宅,不需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乙方分得的部分定为商品住宅,并于2004年10月30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清了28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6年10月30日主体结构建至四层时,由于乙方原因停工。因为该项目未来盈利潜力巨大,现法院决定以无底价方式拍卖乙方权益,甲方也同意同时委托拍卖其在该项目的权益。法院经调查确认,已完工程的建筑费为6000万元,至建成还需投入建筑费13200万元,自用住宅改为商品住宅需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2000元,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直接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不包含在拍卖价款中。经调查,该项目附近同类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新拍卖熟地楼面地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请问:

假设拍卖的委托人为乙方,则下列情况中最合理的是( )。

A.甲方获得权益价值略小于拍卖价值中甲方享有部分

B.乙方获得权益价值略小于拍卖价值中乙方享有部分

C.拍卖最终无法成交

D.某竞买人竞拍成功,交付拍卖款后拖欠拍卖人的佣金

答案

参考答案:B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的题。

自由主义和“新儒家”是可能调和的

吴 思

  ①自由主义和“新儒家”的分歧其实不是不可调和的。什么是自由主义?它是把“权利”和相应的“自由”认作至高无上的价值,认为所有的社会结构、政治体制都应该把“自由”看作第一位值得尊重的东西。而儒家怎么看待呢?儒家最重要的内容是“礼义名分”,“礼”即礼法结构,“义”即规则,在礼法结构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即“分”,要求人们“安分守己”,这个“分”,用自由主义的语言来说,就是权力、义务。

  ②如果从这个概念生发出中国现在的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就能把儒家体系和自由主义的见解综合起来,还能取长补短。双方都有对人的“分”的尊重和强调,自由主义偏向其中的权力和自由,儒家比较注意其中的义务,但两家都不反对权力和义务的平衡。儒家的长处是,对“守本分”的必要性的证明无须求助上帝。人的权力、义务不是天赋的,就在社会关系之中,那么平常那么自然,当你服从了这一切,就会感到整个人生都是和谐的,不会再有额外的焦虑和不满。儒家在人们的内心和天地万物的体系中寻找“分”的终极根据,给人们提供安身立命之地。这套论证方式很精彩。

  ③但是儒家思想体系又有现代人无法接受的内容。“三纲五常”的具体的划分很不平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这种君臣父子的“分”,在现代看来就很“过分”。这就应该调整它的分寸,本来一平方丈的得压缩到一平方米,本来半平方米的你给它扩张到一平方米,方方面面大体都相等,儒家的礼义体系就可以和当代的权利、义务体系接轨了。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与自由主义的分歧,并不是对抗性的,不可调和的,我们可以把这种分歧转化为一种分寸问题。

  ④调整分寸之后,你会发现儒家那套论证方式、对“仁义”的根据的追寻,很有道理,很对中国人的胃口。

  ⑤做这种分寸的调整,是可能创造出一种新东西的,双方的优点都可以吸纳进去。

  ⑥自由主义有一个儒家缺乏的优势,它告诉我们,让人们守本分,限制人们过分扩张的时候,仅仅靠自律是不够的,要有民对君的“反制”,还有权利之间的分权。这样的制约机制比良心和仁义道德教育更可靠。这一套政治设计及其背后的理论支撑,儒家就相当缺乏。

  ⑦对传统资源的借用,不仅限于儒家这一家,“分”和“权利、义务”的接轨,只是传统创新、传统再创造的可能的根基性概念之一,在这些根基之上,能够开启许多传统和西方、传统和现代融合的实质性工作。那将是一个长期的逐渐积累的过程。(选自《我想重新解释历史》,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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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分”这个概念的角度出发,作者如何把儒家体系和自由主义的见解融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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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儒家思想的缺陷有哪些,作者认为该如何弥补这些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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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B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