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公司是1997年成立的从事邮电通讯业的国有企业,当年获利10万元。1998年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营业成本320万元,税金及附加35万元,投资收益6万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4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万元),营业外收入20万元,营业外支出85万元(包括赞助某协会80万元;因支付某人咨询费2万元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未缴纳而被税务机关罚款3万元),管理费用28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该公司申报1998年企业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860-320-35+6+20-85-280-150=16(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6×33%=5.28(万元)

要求:

请分析该公司计算的199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请指出税务机关罚款是否适当,如果处罚不当请指出不当之处,并提出公司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采取的办法。

答案

参考答案:

1)该公司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正确,其错误是: 

A.投资收益6万元中,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4万元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赞助费用支出80万元不得从应纳税所得客中扣除。 

C.被处的罚款3万元有得从应纳税所得额外负担中扣除。 

D.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邮电通讯业的企业,第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应纳企业所得税 

A.应纳税所得额=860-320-35+(6-4)+20-(85-80-3)-280-150=95(万元) 

B.应纳所得税=95*33%=15.68(万元) 

3)税务机关处罚不当。根据征管法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不缴已扣税款,处不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A.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 

B.最高罚款限额=3200*5=16000(元) 

4)公司可根据税务得政复议的有关规定,在知道得政处罚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