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一发明专利包括两项独立权利要求,张某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市查认定,张某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在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生效后,张某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的情形
A.主张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
B.主张权利要求2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C.主张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D.主张权利要求2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范围以及理由和证据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2款:“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选项A中理由和证据相同,应该选择。选项B、D中无效理由均改变了,选项C中虽然仍然使用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但是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无效请求。因此,选项B、C、D均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