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提出请求时提交的证据有技术设计图纸,在之后的1个月内补充的证据有美国专利说明书及其译文,并在口头审理时提交了专业杂志、《英汉技术词典》和技术设计人员的书而证言作为证据,上述证据均用于证明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予以考虑

B.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证据均不予考虑

C.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专业杂志和《英汉技术词典》予以考虑

D.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专业杂志和书面证言不予考虑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证据的提交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3.1请求人举证:“(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2)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ii)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3)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口审时提交的《英汉技术词典》属于公知常识性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而口审时提交的其他证据因为超出了1个月的补充证据的期限,不予考虑。选项D正确。

问答题


案情:2004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
2004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 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04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04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04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问题:
1.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