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2012年取得其好友赠与的房屋一间,赠与合同上表明的房屋价值为20万元,赠与过程中王某缴纳除个人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费6万元,关于王某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王某受赠房屋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王某受赠房屋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王某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万元
D、王某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8万元
参考答案:B, D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计算的知识点。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20-6)×20%=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