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为了减少汽车追尾事故,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汽车在白天行驶时也必须打开尾灯。一般地说,一个国家的地理位置离赤道越远,其白天的能见度越差;而白天的能见度越差,实施上述法律的效果越显著。事实上,目前世界上实施上述法律的国家都比中国离赤道远。
上述断定最能支持以下哪项相关结论?

A.中国离赤道较近,没有必要制定和实施上述法律。
B.在实施上述法律的国家中,能见度差是造成白天汽车追尾的最主要原因。
C.一般地说,和目前已实施上述法律的国家相比,如果在中国实施上述法律,其效果将较不显著。
D.中国白天汽车追尾事故在交通事故中的比例,高于已实施上述法律的国家。
E.如果离赤道的距离相同,则实施上述法律的国家每年发生的白天汽车追尾事故的数量,少于未实施上述法律的国家。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白天的能见度越差,实施上述法律的效果越显著”,中国与其他已实施规定的国家相比,离赤道近,因此白天能见度较好,所以效果较差。

问答题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1) 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5%之日起3日内,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
(2) 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合计达到5%时,并且每增加5%时,均应暂停交易。
(3) 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超过5%但未达到20%时,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合计达到30%时,如果资金允许继续进行收购,即向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60%股份的要约。如果资金短缺,则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
(5)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初步定为20日,根据收购情况再作调整。
(6) 如果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的60%时,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7) 如果由于资金不足。导致无法继续收购,则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8) 在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可以考虑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丁公司。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以上要点(6)的提示,说明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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