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2008年3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给乙公司,价税合计为500000元,双方约定9月1日付款。甲公司2008年6月1日将应收乙公司的账款向银行申请贴现,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账款到期,乙公司未按期偿还时,甲公司负有向银行还款的责任。甲公司实际收到480000元,手续费20000元,款项已收入银行。则甲公司贴现时应作的会计处理为。
A.借:银行存款480000;贷:应收账款480000
B.借:银行存款480000;财务费用20000;贷:应收账款500000
C.借:银行存款480000;财务费用20000;贷:短期借款500000
D.借:银行存款480000;贷:短期借款480000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附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问题,申请贴现的企业应按照以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银行贷款本金,贷记“短期借款”等科目。故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