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为了实施某项目的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未投保工程一切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师提出补偿要求,并附有相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据。施工单位认为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补偿要求包括:(1)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2)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3)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4)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6)由于工程损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

根据合同的约定,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雨袭击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业主和施工单位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承担,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应这样处理:

(1)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的修复所需18万元,由业主承担;

(2)处理本单位人员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3)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4)工人窝工费3.8万元,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应予以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6)由于工程损坏所需清理现场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选择题
问答题 简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