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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暗       记

聂鑫森

     (1)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    

     (2)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3)年届六十的知名画家石丁,手持一柄放大镜,极为细致地检查着画的每个细部。他不能不认真,这幅得意之作是要寄往北京去参展的。何况装裱这幅画的胡笛,是经友人介绍,第一次和他发生业务上的联系。 

     (4)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毕业的,原在一家幻灯厂当美术师,能画能写。后来下海了,在湘潭城开了一爿小小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工。同事们都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一些老辈子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5)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例,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6)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7)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白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8)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他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番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①,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9)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10)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11)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  

     (12)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13)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令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部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14)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道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途。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15)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16)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17)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18)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19)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     

     注:①石涛,明清时期杰出的画家。

1.下列对“暗记”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暗记”就是石丁画在自己作品上的记号。

B. 本文围绕着“暗记”主要写了三件事,分别是:做暗记、寻暗记、移暗记。

C. 胡笛发觉画家做的暗记后,心里十分不快并因此在画上做了手脚,以此宣泄对画家的不满和愤怒。

D. 实际上石丁做暗记是不信任胡笛的表现,并最终在自己心灵上留下的无地自容的印记。 2.联系全文,下列对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安闲”两字体现出胡笛的从容、大度。

B. 文章第4段为胡笛最终在装裱的画上做手脚并愤然离去埋下了伏笔。

C. 胡笛的安闲与后文石丁寻找暗记的急噪形成鲜明的对比。

D. 石丁脸色“渐渐变紫”是因为他内心还是不相信胡笛,并由此生发了对整个社会缺乏信任的愤怒。

E. 经过“暗记”这件事,胡笛将会和石丁成为艺术上的知交,石丁也不会再怀疑周围的人和自己生活的社会。

3.第14段详细描写石丁审看的过程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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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全文,请你探究一下本文表现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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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C

2.BE

3.示例:照应了前文介绍胡笛时所说的,人品不错”,也突出了石丁的疑心重, 从而反衬出胡笛的坦诚、大度(意思对即可)。

4.示例:通过记叙画家石丁因不信任装裱师胡笛而产生的一场误会,批判了社会中的诚信危机,呼唤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坦诚相待,互相尊重(意思对即可)。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年××月××日16时20分左右,某市金矿五坑发生特大CO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经调查查证,这是一起CO中毒特大责任事故。 矿井概况 某市金矿系地方国营矿。生产能力为日采选矿石175t,属国家中二企业。××年,某镇××村委在某市金矿矿区界外1300m、××村南200m处开挖坑口(岳渡坑口)。同年,该村越界与某市金矿五坑口7中段打穿;在××年××矿区矿山治理整顿中,市矿山治理整顿指挥部责令某市金矿在岳渡村坑口内1000处将巷道炸毁。××年,岳渡村再次将坑口扒开,并于××年又与某市金矿8中段打穿,造成义寺山金矿停产1个多月,后经市黄金办等单位协调,由岳渡村开采430~485m标高段的矿石,时间截止到2000年9月30日。期满后,因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于××年××月,在市黄金局协调下,某市金矿与岳渡村就五坑口和日处理100t的选厂达成《抵押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某市金矿为岳渡村提供5中段主运输巷道、主斜井和7中段乎巷至10中段平巷区域之间(即标高455~350m)探采权,同时启用已关闭的非法坑口岳渡巷。岳渡村向某市金矿缴200万元,负担某市金矿 98名职工工资及福利,时间至××年××月××日。岳渡村因资金不足,又将坑口和选厂交村委主任马某经营,马某除履行合同规定条款外,还向岳渡村缴10万元。2000年11月15日,马某又将上述区域采掘工程发包给山阳工程处(无法人资格)。 事故及抢救经过 ××年××月××日晚9点左右,某市金矿五坑口下井16名矿工。在五坑口8中段以上作业的12名工人,发现巷道内有少量烟气从岳渡巷方向漂来,受其影响,民工出现头晕体软,轻度中毒症状,随即返回地面,向民工队负责人王某(事故中死亡)汇报了情况。其他4人在9中段工作,因风钻有足够新鲜风供应未受影响。与此同时,井下电路跳闸,送不上电。王某骑摩托车到岳渡坑口与马某(岳渡村村民、负责看护岳渡坑口)一同进岳渡巷查找故障,发现巷道内约760m处坑木着火,顶板冒落,便立即组织马某、窦某等人灭火。经半小时扑救,将冒顶着火段外侧明火扑灭。 3月7日上午民工队主管生产负责人樊某(事故中死亡)到井下派完活后,带领民工谭某(事故中死亡)从8中段前往岳渡巷查看火情。下午4时中班上班后,民工队另一管生产的负责人赵某(事故中死亡)得知樊某和谭某查看火情后末返回地面,随后带领民工汪某、谭某、韩某、史某、廖某 (均在事故中死亡)下井到岳渡巷寻找樊某和谭某。至此岳渡巷内已进入8人,一直未返回。这一情况被井下绞车工孙某(事故中死亡)发现后,通过电话报告了在地面的王某。王某立即带领3名民工下井寻找。与此同时井下4点班工人上班途经岳渡巷与8中段之间的陷斜井时,鲍某(民工,风钻手)CO中毒晕倒,当班工人马上用矿车把他送到地面,同时在井下展开抢救工作。 3月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井下第一名CO中毒民工鲍某被抢救出井。井下发生事故的消息被住在井口附近的民工得知,30余名民工救人心切,盲目开展抢救。同时,岳渡村五坑口负责人之一阎某,一面派人到医院取氧气袋并请求救援,一面亲自开车到市消防队报警。17时50分左右,市医院急救中心两辆救护车,6名医护人员赶到五坑口,对CO中毒人员实施抢救。18时03分,市消防大队赶到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于18时15分向110报警。同时,组织消防队官兵立即投入抢救工作。18时20分左右,20名CO中毒人员被抢救出洞口,随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其中4人死亡。其余16人经抢救脱险。 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18时50分左右,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公安、劳动、黄金等职能部门相继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制定紧急救护方案,对救护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遏制了民工盲目营救的混乱局面。随后,组织28名消防战士由1名民工带队分三组连环保险下井侦察。到达8中段平巷西段,未发现死亡人员和中毒民工。在这次侦察中,1名民工和4名消防人员CO中毒,被其他消防战士抢救返回地面,经抢救脱险。20点30分,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赶到现场,听取现场抢救情况汇报后,因对井下情况不明,为避免伤亡事故扩大,立即决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矿井。同时指示,调动市矿山救护队开展井下救护工作。 市煤管局矿山救护队于3月7日23时左右接报后,救护队王副队长带领6名救护队员于3月8日凌晨2时30分赶到事故现场,救护队书记卢某和队长李某随后乘吉普车赶到。查看了图纸并听取矿工汇报后,于3时左右由王某带领全体救护队员人井侦察。在岳渡巷暗斜井处,平巷以东240m左右发现第一具尸体,再向东180m左右范围内相继发现5具尸体。随后,又向东侦察300m左右,未发现伤亡人员。 救护队员下井后,此村副主任严某找到某市金矿矿长王某,协商如何瞒报这起事故,最后达成一致意见。5时30分左右,王某和李某下井了解救护情况,途中王某向李某表达了这种请求。李某表示同意,并指示救护队员把6具尸体留在井下。救护队员将6具尸体移放到连接岳渡巷与8中段平巷的暗斜井绞车平台处。救护队员返回地面后,李某按照严某、王某的授意,向在现场的市领导汇报侦察情况时,隐瞒了井下发现6具尸体这一事实。为此,岳渡村多付救护队6000元。 问题: (1)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2)发生重大事故瞒报,我国法律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