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1年7月10日A市甲区个体工商户刘某等三人雇车运载着自某市乙区购买的韩国产办公用品40箱,途经丙区,被B市丁区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时许刘某及司机李某被带到丁区公安局至晚上8时许才被释放,共计羁押约4个小时,丁区公安局未出具任何法定手续。丁区公安局以刘某等无任何许可手续贩运走私办公用品为由,根据我国《海关法》对刘某等人罚款5万元,扣押的办公用品放行,但未作出处罚决定书。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在诉讼中,丁区公安局提出证据证明其限制刘某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据是B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这样的行政处罚行为( )。
A.合法。因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B.合法。丁区的处罚程序合法
C.不合法。因为B市的地方性法规不适用于甲区
D.不合法。因为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