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2×11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以一批原材料进行投资,双方签订投资合同约定该批原材料的价值为100万元,但是该批原材料在当地存在活跃市场,市场价格仅为80万元。甲公司于当日收到该批原材料,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甲公司另支付运输费1万元(税法允许按照7%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人员差旅费0.2万元。
(2)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400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
(3)12月31日库存商品M,账面余额为500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M中,有40%已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价款为230万元;另60%未签订合同,按照一般市场价格预计销售价格为290万元。库存商品M的预计销售费用和税金为2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关于各项关于甲公司存货的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A.接受乙公司投入的原材料,应当按照市场价格80万元入账
B.甲公司发生的人员差旅费0.2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
C.委托B公司加工的材料消费税,按规定不允许抵扣,应计入存货成本中
D.期末库存商品M发生减值,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万元
E.期末库存商品M未发生减值,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选项E,库存商品M有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230-25×40%=220(万元)
有合同部分的成本=500×40%=200(万元)
因为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所以有合同部分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无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290-25×60%=275(万元)
无合同部分的成本=500×60%=300(万元)
因可变现净值275万元低于成本300万元,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25
贷:存货跌价准备25
所以,选项E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