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4个月,按月结算,合同中结算工程量为20000m3,合同价为100元/m3。
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预付款在合同期的最后两个月分别按40%和60%扣回。
(2)保留金为合同价的5%,从第一个月起按结算工程款的10%扣除,扣完为止。
(3)当实际累计工程量超过计划累计工程量的15%时,应对单价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
(4)根据市场情况,工程调价系数见表4-7。
表4-7 工程调价系数
(5)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50万元。
(6)各月计划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见表4-8,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工程已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
表4-8 各月计划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 (m3)
[问题] 1.该工程的预付款是多少
2.该工程的保留金是多少
3.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4.分析各月的投资偏差是多少总投资偏差是多少
参考答案:
合同价款=20 000×100=200(万元)
1.工程预付款=200×20%=40(万元)
2.保留金=200×5%=10(万元)
3.第一个月应签工程款=3000×100×(1-10%)=27(万元)
由于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50万元,故本月监理工程师不签发付款凭证。
第二个月应签工程款=5 000×100×0.9×1.1=49.5(万元)
实际签发工程款=27+49.5=76.5(万元)
第三个月应签工程款=8000×100×1.2=96(万元)
实际签发工程款=96-40×40%-(10-3-5.5)=78.5(万元)
第四个月:累计计划工程量为20000m3,累计实际工程量为24000m3。
因为
,所以第四个月支付工程款时应进行调价。
超计划15%工程量为:24 000-20000×(1+15%)=1000(m3)
单价调整金额=100×0.9=90(元/m3)
应签金额=[(8 000-1 000)×100+1 000×90]×1.2=94.8(万元)
实签金额=94.8=40×60%=70.8(万元)
4.各月投资偏差见表4-9。
表4-9 各月投资偏差 (万元)
总投资偏差为7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