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项目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60万元;应收票据项目期初余额为250万元,期末余额为180万元;预收款项项目期初余额为80万元,期末余额为75万元。另外,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收到客户用9.36万元的商品(货款8万元,增值税税额1.36万元)抵偿前欠账款10万元。则甲公司2012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A.1055
B.1085
C.1245
D.1275
参考答案:C
解析:甲公司2012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预收款项本期增加额± 特殊调整业务=(1000+170)+(100-60)+(250-180)+(75-80)-20-10=12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