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与乙签订一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提供毛糖油10吨,乙负责加工成精糖油,使其达到食用标准,加工费由甲提货时付清。后甲在提货时,经化验发现乙所交付的精糖油未达到约定标准,立即提出异议,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乙所签合同为承包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返工

C.甲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D.甲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承揽合同的有关内容。《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据此可知,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可知,选项B、D正确。此外,《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可知,选项C也是正确的。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