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综合题:北京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14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3)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不含税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不含税广告费1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同期同类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9)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①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转让费用;②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3)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企业2014年实现的会计利润;

(5)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企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1)企业2014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

(1)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7%-8.5-510-230×11%-1400×6%=834.2(万元)(2)应缴纳的营业税=200×5%=10(万元)(3)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834.2+10)×(7%+3%+2%)=101.30(万元)(4)会计利润=8600-5660+700-100+200+50+8.5+30-1650-850-80-300-10-101.30=837.20(万元)(5)销售(营业)收入=8600+200=8800(万元)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400-8800×15%=80(万元)(6)业务招待费×60%=90×60%=5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8800×5‰=44(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0×5.8%=11(万元)(8)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2%=10.8(万元),调增15-10.8=4.2(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14%=75.6(万元),调增82-75.6=6.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40×2.5%=13.5(万元),调增18-13.5=4.5(万元)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2+6.4+4.5=15.1(万元)(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50-837.20×12%=49.54(万元)(10)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37.20+80+46+11+15.1+49.54-30-500-100×50%=458.84(万元)(11)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58.84×25%=114.71(万元)

解答题
问答题 简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