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自制烟丝工艺流程,主要生产M牌卷烟,该品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80元/条(标准条,下同),最高不含税售价90元/条。2015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本月从甲厂(一般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含税运输费用2.1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其他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途中由于保管不善,材料丢失2%。
(2)进口一批烟丝,境外成交价格150万元,到达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20万元,无法确知保险费用;将烟丝从海关监管区运往仓库,发生含税运费8.48万元,取得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10万元、价外补贴1万元,按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将其委托乙企业(一般纳税人)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万元。
(4)生产车间领用烟丝生产M牌卷烟。领用烟丝的买价为348.21万元。当月按照调拨价向·某批发商销售M牌卷烟200箱(标准箱,下同),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与某商场签订购销合同,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给该商场M牌卷烟50箱,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回50%的货款,由于该商场资金周转问题,卷烟厂本月实际收到40%的货款。
(5)将购进的烟叶用于研发生产新型雪茄烟,生产成本18万元,本月在当地举办全国烟草联谊会,卷烟厂将其新型雪茄烟的30%作为样品赠送客户。(其他相关资料: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雪茄烟成本利润率为5%;烟丝进口关税税率为10%,相关发票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
(2)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额。
(3)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额。
(4)该卷烟厂当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5)该卷烟厂当月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6)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7)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8)该卷烟厂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额。
(9)该卷烟厂当月应自行申报并缴纳的消费税额。
(10)该卷烟厂当月自行申报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参考答案:
(1)业务2:进口烟丝的关税完税价格包括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不包括起卸后发生的运费。关税完税价格=(150+20)×(1+3‰)=170.51(万元)应纳关税=170.51×10%=17.05(万元)(2)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170.51+17.05)÷(1-30%)×17%=267.94×17%=45.55(万元)(3)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170.51+17.05)÷(1-30%)×30%=267.94×30%=80.38(万元)(4)业务4: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7%+100×50%×17%=76.5(万元)业务5:将自产新型雪茄烟对外赠送,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18×(1+5%)÷(1-36%)×30%×17%=1.51(万元)当期销项税额合计=76.5+1.51=78.01(万元(5)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5+2.12(1+11%)×11%+6.8×(1-2%)=15.37(万元)业务2:起卸后发生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8.48+(1+11%)×11%=0.84(万元)业务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1)×(1+20%)×13%+2×17%=2.06(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45.55+15.37+0.84+2.06=63.82(万元)(6)当期应纳增值税=78.01-63.82=14.19(万元)(7)业务3: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1)×(1+20%)×(1-13%)+2]+(1-30%)×30%=5.78(万元)(8)本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348.21×30%=104.46(万元)(9)业务4: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应纳消费税=400×56%+100×50%×56%+(200+50×50%)×150÷10000-104.46=150.92(万元)将自产新型雪茄烟对外赠送,要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8×(1+5%)÷(1-36%)×30%×36%=3.19(万元)当月应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150.92+3.19=154.11(万元)(10)该卷烟厂当月自行申报并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54.11+14.19)×(7%+3%+2%)=20.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