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承接了某一段紧邻居民区的一级道路改扩建工程。工程中包含一段长540m的新增路线(含下水道300m)和一段长330m的路面改造(含下水道180m),另需拆除一座旧人行天桥、新建一座立交桥。新增线路部分地下水位位于-4.0m处(原地面高程为±0.000m),下水道基坑设计底高程为-5.5m,立交桥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箱梁,采用现浇施工。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施工组织设计,其中进度计划见下图。
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在新增路线下水道基坑开挖施工中,由于提供的原有地下管网资料标注偏差,导致供水管和光电缆被挖断,使开挖施工暂停14天。事件2:在改造路面施工中,由于摊铺机设备故障,导致施工中断7天。事件3:箱梁预制时,业主提出修改设计,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要求拆除了部分已完工程,重新施工。造成施工方多支付人工费1万元,材料和机械费用2万元,并导致预制工作暂停2天。事件4:由于相关事件对工期造成的影响,为保证工期,施工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项目部针对施工中发生的可能索赔的项目,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向业主提出索赔。
1.事件4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按照索赔程序,施工单位首先要做的工作是什么?索赔报告包括哪四个部分的内容?
参考答案:
1.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如需夜间施工的,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后才可以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2.首先要做的是向业主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报告通常包括: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款项(和/或工期)计算部分、证据部分。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夜间施工的要求。根据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是不允许需夜间施工的。如果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先在相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然后告知附近社区居民方能进行夜间施工,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索赔程序与报告内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否则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在索赔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时限内需要提交完整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通常包括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款项(和/或工期)计算部分、证据部分。其中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