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解答题
已知抛物线y=mx2-4mx+4m-2(m是常数).
(1)求抛物线的顶点坐标;
(2)若
1
5
<m<5
,且抛物线与x轴交于整数点,求此抛物线的解析式.
答案

(1)依题意,得m≠0,

∴x=-

b
2a
=-
-4m
2m
=2,

y=

4ac-b2
4a
=
4m(4m-2)-(-4m)2
4m
=
16m2-8m-16m2
4m
=-2.

∴抛物线的顶点坐标为(2,-2).(2分)

(2)∵抛物线与x轴交于整数点,

∴mx2-4mx+4m-2=0的根是整数.

x=

4m±
16m2-4m(4m-2)
2m
=2±
2
2m
2m

∵m>0,

x=2±

2
m
是整数.(3分)

2
m
是完全平方数.

1
5
<m<5,

2
5
2
m
<10(4分)

2
m
取1,4,9,

2
m
=1时,m=2;

2
m
=4时,m=
1
2

2
m
=9时,m=
2
9

∴m的值为2或

1
2
2
9

∴抛物线的解析式为y=2x2-8x+6或y=

1
2
x2-2x或y=
2
9
x2-
8
9
x-
10
9
.(7分)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二)2007年5月26日,陈绅基、王建、何静3人签订“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出资协议书”,约定陈绅基和何静各出资 3.4万元,各占34%比例,王建出资3.2万元,占32%比例。后因王建不符合出资人资格,在办理事务所设立手续时变更为由陈绅基和何静2人合伙,王建 的出资3.2万元由陈绅基和何静各分1.6万元,2人分别向王建出具了收到王建1.6万元投资款的收条,陈绅基出具的收条载明:“今收到王建办所投资款 1.6万元。收款人陈绅基2007年6月7日”。   2007年9月3日,陈绅基与何静签订合伙协议,共出资人民币10万元,设立立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人各占50%股份。2008年1月19日,陈绅基和何静2人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陈绅基。   2008年8月20日,陈绅基向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提出辞职申请,辞去所长职务。   2009年1月5日,陈绅基将其出资3.4万元转让给何静,何静同日将该3.4万元出资转让给了王建,并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9年1月13日,陈绅基给何静出具的收条载明:“今收到何静交来转让出资款34000元。收款人陈绅基2009年1月13日”同日给王建出具了收条,载明:“今收到王建交来办所投资款16000元整。收条人陈绅基2009年1月13日”。   2009年1月5日,何静为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让陈绅基与王建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内容为:陈绅基将其5万元 出资转让给王建。2009年1月7日,何静向工商局提交事务所变更登记申请,要求将立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何静,将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王建 (王建此时已具备合伙人资格),并提交了陈绅基与王建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和合伙协议,陈绅基在该协议和决议上签了自己的名。   2009年1月12日,工商局依据何静提供的上述材料,将原营业执照中执行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何静,将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王建。   陈绅基认为,自己共出资5万元,已转让给第三人何静3.4万元,自己尚有1.6万元,即16%的股份,不存在转让给 被告王建5万元的事实,以要求确认自己与被告王建于2009年1月5日签订的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中,陈绅基称自己尚欠王建1.6万 元,王建对此不予认可。另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陈绅基又起诉工商局。

下列关于陈绅基诉工商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陈绅基提起行政诉讼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B.行政诉讼提起后,民事诉讼依法应当中止审理

C.行政诉讼审理期间,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登记不生效

D.法院应当列工商局为被告,王建、何静为第三人

E.行政诉讼之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