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第119 条,德国将其海外属地所有之权利及所有权名义放弃,以予主要协约国及参战各国。
———《凡尔赛和约》
材料二:第22条,(二)实现此项原则之最妥善途径,莫如将此种人民之管理,委诸资源上、经济上或地理上足以承担此责任且乐于加以接受之各先进国,该国即以受任统治之资格,为联盟施行此项管理。
———《国联盟约》
材料三:所谓分配殖民地委任统治权,就是分配被委任去盗窃和抢劫的权利,分配地球上一小撮人对多数人进行剥削的权利。
———《列宁全集》
材料四:第一条,(一)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四)不得因中国状况,乘机营谋特别权利,而减少友邦人民之权利,并不得奖许有害友邦安全之举动。
———《九国公约》
请回答:
(1)材料一是对什么方面问题的规定?其性质如何?
(2)材料三中“一小撮人”具体指哪些国家?其中在中国获益最大的是哪国?具体情况怎样?
(3)根据材料二,说明材料三“对多数人进行剥削”为什么成为一种“权利”?
(4)材料四中“不得因中国状况,乘机营谋特别权利”具体指什么?“友邦人民”主要指哪国?为什么作出这样的规定?
(5)材料四“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的实质是什么?
(1)处置德国殖民地问题。性质:帝国主义对世界的瓜分。
(2)英、法、日。日本。合法地获得原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权利。
(3)英、法、日等国被认为有能力且愿意承担责任,《国联盟约》的规定使它们的分赃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4)指日本趁一战之机在远东扩张势力,暂时形成了独霸中国的局面。美国。日本在这一地区的扩张,威胁到美国的侵略利益。
(5)反对日本独霸中国,维护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支配中国的局面。
做题时可以把自己放在说话人的角度去理解材料意思,还要注意列强在开展外交和谈论殖民地国家时的发言往往很冠冕堂皇,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像题中材料二、四等。列强通过国际会议打破了日本独霸中国,维护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支配中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