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白酒酿造公司,2003年度实现白酒销售收入7400万元、投资收益18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共计733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170万元,已按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56.1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公司据此按税法规定予以补税。

(1)“投资收益”账户记载的180万元分别为:取得被投资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超过投资成本部分的金额116万元(其中含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60.8万元,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税后收益49万元,已在国外缴纳了30%的企业所得税;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

(2)2003年4月20日购进一台机械设备,购入成本9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按税法规定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5%,企业将设备购入成本一次性在税前作了扣除。

(3)12月10日接受某单位捐赠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企业未列入会计核算;

(4)“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的通过非盈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和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已全额扣除。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公司予以补税所涉及的内容:

(1)计算投资收益共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机械设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接受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对外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公司2003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

(1)投资收益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60.8÷(1-24%)-60.8+49÷(1-30%)-49-15=80-60.8+70-49-15=25.2(万元)

(2)外购设备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0-90×(1-5%)÷10÷12×8=84.3(万元)

(3)接受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8.5=58.5(万元)

(4)向贫困山区捐赠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析:本题所述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的问题,注册会计师首先将企业账目处理中的不正确之处进行账簿调整(即购买设备的90万元先调账);然后再进行纳税申报表的调整。此时,纳税调整前的所得额中,不应包含已扣除的资本性支出,而题中所给会计利润170万元,是企业已扣除90万元资本性支出后的数额,既然注册会计师已调账,纳税调整前所得应加入84.3万元,相当于纳税调整前企业已进行了正确处理,利润中没有减除资本性支出,但扣减了8个月的折旧费。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

=纳税调整前的所得额×3%+全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捐赠

=[170+60.8÷(1-24%)-60.8+49÷(1-30%)-49 +58.5+84.3]×3%+20

=10.59+20=30.59(万元)

实际捐赠额=60+20=80(万元)

实际捐赠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80-30.59=49.41(万元)

(5)公司200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25.2+58.5+84.3+49.41)×33%-80×24%-70× 30%

=71.75-19.2-21=31.55(万元)

或者:

公司200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170+25.2+58.5+84.3+49.41)× 33%-56.1-80×24%-70×30%

=127.85-56.1-19.2-21=31.55(万元)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