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某日化厂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份该企业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原材料一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180万元,增值税额30.6万元,款项已付验收入库,支付相关运费10万元,已收到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款项已付并验收入库。(3)购进一批办公用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0元,办公用品已经投入使用。(4)购进一批红酒用于给职工发放福利,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6000元,增值税额1020元。(5)月初将部分订单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发出原材料价值8000元,委托加工合同规定加工费5000元(不含税),加工企业代垫辅助材料1000元,月底尚未收到加工的化妆品和加工企业开具的发票。(6)对外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销售收入586.17万元(含税)。(7)将闲置的一套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有关票据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小题。
该企业对外销售化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______万元。
A.99.45
B.85.17
C.85
D.9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