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在承付期内付款人可作为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正当理由的有()。

A.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的

B.因收款人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

C.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

D.货款计算有误的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规定。

对下列情况,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故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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