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资公司销售假冒稻种,致使该县数百户农民早稻颗粒无收,损失巨大。农户联名到县法院起诉农资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县法院发出公告,要求受到损害的农户到县城进行登记。某农户甲在公告后第25日前往登记,被告知登记时间已过,不予登记。农户乙由于遗失了购买种子的发票,也不予登记。在公告期间共有780人进行了登记,法院遂指定县农业局局长作为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法院审理结束后,又有5户错过登记的农民因假冒稻种起诉农资公司,法院将他们作为共同原告,开庭审理后做出了新的判决。本案中法院的哪些做法存在着问题( )
A.拒绝登记农户甲
B.拒绝登记农户乙
C.指定县农业局局长作为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
D.对5户农民的请求开庭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