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依法成立的某拍卖公司举行春季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拍卖一辆二手汽车的时候,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底价3万的车辆经过几十轮的竞价,最后变成了举2号牌和7号牌的两位竞买者之间的竞争,最后由持7号牌的陈某以9万的价格拍得。然而,当拍卖师要求与陈某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时候,陈某却称自己是被现场气氛感染,并非真正想买车,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
(1)陈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没有签署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是否成交为什么
(3)拍卖公司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参考答案:(1)陈某的理由不成立。
本次拍卖由具有合法资质拍卖公司举办,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因此,本次拍卖会是合法有效的。
(2)成立。
按照我国拍卖法的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买定的方式确定后,拍卖成交。成交确认书只是对拍卖成交的一种书面确认,因此,虽然没有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仍然成交。
(3)首先,拍卖公司可以要求陈某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协议,并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如果陈某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协议,拍卖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品再行拍卖,陈某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的,有权要求陈某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