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业银行法》,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在境内设立的要按行政区划设立,境外则没有此种限制
B.某商业银行共设立了5个分支机构,其拨付营运金额的总和为3亿元人民币,则其商业银行总资本金总额最少为5亿元人民币
C.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D.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参考答案:A,C,D
解析:[考点]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19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0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二)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三)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四)经营方针和计划;(五)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可知C项错误,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2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