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一件商标注册申请中,可以要求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同一商标
B.乙公司可以将其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用于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并在商品上标明注册标记
C.丙公司在其图形商标被核准注册后,义对该商标的图形进行修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D.丁公司在其商标被核准注册后,与戊公司合并成为一个新公司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参考答案:A
解析:
商标注册的申请
[详解] 《商标法》第20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选项A错误。《商标法》第51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7条第1款:“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商标只能使用在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不包括相类似,选项B错误。 《商标法》第22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进行修改,应当重新申请,而不是变更申请,选项C错误。《商标法》第23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法》第39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法人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法人归并到另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参加合并的两个法人,只消灭一个法人,另一个法人继续存在并吸收已经消灭的法人;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都消灭,新的法人产生。选项D中合并成为一个新公司,属于新设合并,应当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而不是变更申请,选项D也错误。注意:选项D中如果戊公司归并到丁公司,则属于吸收合并,如果注册人丁公司名义变化,则需要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