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自2007年起连续为X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并一直由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2011年11月,ABC会计师事务所与X公司续签了2011-2013年年审计业务约定书,假定存在以下情形:
(1)ABC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一直为Y公司提供内部审计。2011年1月1日,X公司成为Y公司的最大股东。为维护X公司审计的独立性,U会计师事务所与Y公司商定于2012年1月1日协议到期后不再向Y公司提供内部审计,并将相关职员调离X公司审计项目组,且不得负责该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
(2)审计项目组成员B注册会计师曾于2007-2010年担任X公司的财务主管。
(3)ABC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Y公司提出了会计政策选用和财务处理调整的建议,并协助其解决相关账户调整问题。
(4)通过风险评估,审计项目组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混乱,为此与被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审计项目组帮助被审计单位制定了相关审计政策或内部审计活动的战略方针。
要求:
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独立性的规定,分别判断上述情形是否对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ABC会计师事务所应在X公司成为Y公司的最大股东后六个月内,即2011年6月1日前,终止与Y公司的内部审计业务。
(2)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虽然B注册会计师已从Y公司离任,但此次所要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实际上是B注册会计师2010年在Y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成果,由其进行审计必然引起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在审计过程中向客户提出政策选用和财务处理调整的建议、协助客户解决相关账户的调整问题,均属于审计业务应当提供的常规工作。
(4)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帮助被审计单位制定内部审计政策或内部审计活动的战略方针属于代行管理层职责,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组不应当提供此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