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琳达,西班牙国籍,从2008年1月起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担任技术工程师。2008年内他在中国境内停留了330天。她在2008年8月在法国的家中休假,共停留了25天。5月1日到5月10日去美国出差,为该企业在美国的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若该企业的美国总部每年支付琳达的工资折合人民币15万元,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不负担任何费用。2008年琳达在美国出差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5万元。则2008年她在中国申报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0
B.5
C.15
D.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