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后面题目。(5分)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论语•为政》)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 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公孙丑章句上》)

小题1:请写出孔子“恕”的主要内容。(1分)

小题2:根据上面的材料,简析孔子与孟子在待人方面的基本观点。(4分)

答案

小题1:(1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的“恕”的主要内容是待人仁爱宽厚,推己及人)。(1分)

小题2:(4分)孔子待人的基本观点是“忠恕”,即对人尽心竭力,积极为人;待人仁爱宽厚,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分)。孟子待人的基本观点是“与人为善”,强调有善意地和他人相处,并帮助别人,看到别人的优点长处,积极地吸纳过来,从而完备自身的善。(2分)

小题1:

题目分析:本题考查对孔子思想的理解。“忠恕”是孔子思想的一个方面,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也尽力帮助别人去做,叫做“忠”;二是自己不喜欢的事物,也不要施加给别人,叫做“恕”。“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就是“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  

小题2:

题目分析:本题考查对文章内容的分析概括。结合曾子的那句话,“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可知孔子待人方面的基本观点是“忠恕”。忠就是“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结合第三则材料可知孟子待人方面的观点,“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也就是说“与人为善”,强调有善意地和他人相处,并帮助别人,看到别人的优点长处,积极地吸纳过来。

附【参考译文】

孔子说:“曾参(孔子的学生)啊,我讲的道是由一个基本的思想贯彻始终的。”曾子说:“是。”孔子出去之后,同学便问曾子:“这是什么意思?”曾子说:“老师的道,就是尽心竭力、推己及人罢了。” 

子贡说:“我不愿别人强加于我的事,我也不愿强加在别人身上。”孔子说:“赐呀,这就不是你所能做到的了。”

孟子说:“子路,别人指出他的过错,他就很高兴。大禹听到有教益的活,就给人家敬礼。伟大的舜帝又更为了不得,总是与别人共同做善事。舍弃自己的缺点,学习人家的优点,非常快乐地吸取别人的长处来行善。从他种地、做陶器、捕鱼一直到做帝王,没有哪个时候他不向别人学习。吸取别人的优点来行善,也就是与别人一起来行善。君子,最重要的就是要与别人一起来行善。

综合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经过审查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政府行为违宪。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这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法律上说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等

材料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终身制可以保证法官不受来自行政机构的压力,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当政府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时,法官也不用违背法律与良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因此,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由参议院提名及同意,总统任命的,但一旦这些被提名人当上终身制的法官,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

——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并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指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与美国总统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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