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合伙组织,推举甲为合伙负责人,负责管理合伙组织日常事务,一日,甲代表合伙组织签订了一商业合同,导致合伙组织亏损十几万元,此时的责任应当由()承担。

A.甲

B.合伙组织

C.甲乙丙丁四人

D.合伙组织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甲追偿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解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