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中国日报2011年6月17日讯51岁的陈女士走进江汉区法院水塔巡回法庭,代15岁女儿状告其父索要抚养费。江汉区法院依照夫妻双方承担一半费用的原则,判决王某向女儿一次性支付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生活费、学费等共计9760.2元;王某自2010年12月至女儿高中毕业时止每月支付生活费600元。这场官司按其内容属于[     ]

A.刑事诉讼

B.刑事自诉

C.民事诉讼

D.行政诉讼

答案

答案:C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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