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招标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承包商复核的工程量清单结果如表7-23,承包商拟将B分项工程单价降低10%。
表 7-23

分部分项工程量(100m3)综合单价(元/100m3)
业主提供清单量承包商复核后预计量
A40453000
B30282000
[问题]

确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A、B分项工程单价及预期效益。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因分部分项工程A、B预计工程量变化趋势为一增一减,且该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可用不平衡报价法报价。
计算正常报价的工程总造价:40×3000+30×2000=180000(元)
将B分项工程单价降低10%,即B分项工程单价为:2000×90%=1800(元/100m3)
设分项工程A的综合单价为z,根据总造价不变原则,有
40x+30×1800=40×3000+30×2000
求解得
x=3150(元/100m3)
则工程A、B可分别以综合单价3150元/100m3及1800元/100m3报价。
计算预期效益:45×3150+28×1800-(40×3000+30×2000)=12150(元)
12150元为不平衡报价法的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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